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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单方面终止。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的情形如下: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将房屋抵押给第三...
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满足以下这些条件的,是有效的: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房屋买卖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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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房屋买卖合同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可以撤销。根据我国《公证法》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房屋未过户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一般情况下,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但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购房人不拥有房屋的产权。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这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如果对方反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仅有房屋买卖合同能分割,因为通过房屋买卖合同可以确认买卖房屋的债权人具体是谁,债权人如果存在多个,就会出现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在共有中,经过全体或者三分之二共有人同意的,是可以对共有物进行分割的。由于房屋不属于容易分割的对象,所以可以对没分到房屋的共有人进行对应份额的经济折价补偿。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共有及其类型】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共有物的处分、重大修缮和性质、用途变更】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零四条【共有物的分割方式】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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