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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谢卫民仲裁员介绍,我国现行的政策法律不允许成立讨债公司来追讨债务,不允许第三者参与追收账款业务。对于讨债公司,国...
上海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1、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利人拥有有限产权,其产权份额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购房价格占相同地段、质量的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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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没有国际商业公司法(2017),你可以看看:《国际商业公司法》的主要修订亦包括: (1)废除不记名股票–国际商业公司于2013年12月16日或之后不得发行任何不记名股票,且应在2014年6月16日之前收回及注销任何已发行不记名股票,并发行记名股票取代注销的不记名股票;及 (2)引入提交周年申报表机制(证明已符合保存会计账目记录和股份登记册的规定)-每所国际商业公司须在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注册代理人提交周年申报表。国际商业公司须于2014年12月31日前提交首份周年申报表。
次债务人的概念主要出现在代位权中。甲向乙借款,乙又向丙借款,在乙、丙借款合同到期丙要求乙清偿时,乙却因甲尚未归还欠款而无能力偿还丙,丙因此提起代位权诉讼时,甲就是次债务人,乙是主债务人。 0
我国的国际经济犯罪与国际私法联系如下,主体上的异同。“两法”主体范围都包括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经济组织。但企业的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是经济法的主体,不是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国家和国际组织是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一般不是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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