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扣工资。根据2012年4月14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
你这情况应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 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如果企业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如果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其标准是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按照上述规定,视企业是否缴纳生育保险而有所区别。
对女职工的产假工资有以下规定: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参加生育保险的,则生育保险基金应当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
职工所在的单位按规定为其参加生育保险的,在产假期间没有工资,但有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没有为职工参保的,则由单位按规定支付产假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8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2,148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