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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延期期限不得超过15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追诉期限是一年。该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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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劳动关系争议案件作出仲裁裁决,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如果案件复杂,需要延期,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天。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劳动仲裁受理后,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书面延期通知当事人,但延期不得超过15天。
劳动仲裁程序一般在2、3个月内完成。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的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庭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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