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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资产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即告终止,其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就告消灭。换言之,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就不复存在了,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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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清算后,按顺序偿还债务,不足偿还的债权人债权按比例偿还。一般来说,公司合法注销,负责的主体不存在。但是,如果公司的设立,注销程序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公司原来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则要对没有处理的债权要承担责任。
一般来说,公司合法注销,责任主体不存在。然而,如果公司的设立和注销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原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对未处理的债权负责。 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债权人利益,《公司法》严格规定了公司注销登记的申请,除非合并或分立,否则公司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必须经过法定清算程序。公司只有完成清算程序后才能申请注销登记。如果公司仍有未清偿债务,股东仍以虚假清算报告注销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有关规定,股东将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注销,其民事主体资格即消灭,正常情况下,本不存在也无法追究其民事责任。但如果存在其他当事人如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应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则可以以其他当事人为被告,直接对其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股东在公司注销的过程中,没有依法履行必要的清算义务,由股东承担清算不实的责任,即由股东来承担未履行清算义务的赔偿责任。公司注销前应当进行清算,清算时对债务作出处理,此时应该由企业承担债务。但是,很多情况下,股东为了逃避债务,不清算或者清算不合法甚至“主动吊销执照”的方式侵害债权人的利益。对此,法律给出了明确规定,以惩罚该类行为主体。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为了逃避债务,常常恶意注销公司,或者转移财产后注销公司等,此时,债权人可以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之规定追索相关股东,以实现债权。清算人员具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责任。依据《公司法》第205条、206条、207条之规定,清算组及清算人员在清算过程中具有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等处罚;同时没收违法所得。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破产法对清算及责任的规定非常具体。合伙企业清算是,清算人有违法行为,对债务承担偿还和赔偿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在企业破产时,行为人具有《破产法》第31条、32条、33条规定的行为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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