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四十六条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由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
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六)草案明确规定:对违反国家规定,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行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些医务工作者碍于情面往往会告知孕妇及其家人胎儿的性别,这种行为违法,即使没有收取财物也要处以1万元的罚款。《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下称《条例》)自去年5月1日起实施后,各地发现其中一些行政处罚标准存在弹性,导致处罚不一。就此,我省近日公布该《条例》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对相关处罚标准进行细化。对于组织、介绍妊娠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条例》细化之后的标准是: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至2万元的罚款,其中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罚款。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五条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技术鉴定主要解决提交鉴定的医疗事故争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若是医疗事故,是哪一级中的哪一等医疗事故,为医疗卫行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提供科学的依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具体解决以下问题: 1、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2、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3、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专家鉴定组在判定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时,应当纵使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多数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4、医疗事故等级; 5、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753人已浏览
360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