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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司法所鉴定所出具的伤残鉴定报告会就护理期间、护理费标准给出意见。...
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2、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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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2.各种活动降低;3.不能胜任原工作;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
如何确定工伤护理水平:1。护理依赖程度的评价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伤害因素直接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并发症和后遗症导致日常生活能力或日常自理能力丧失为依据进行综合评价。如果被评估人的原始疾病或残疾需要护理和依赖,必要时确定损害因素的参与。如果被评估人同时有身体残疾和精神障碍,则应分别进行评估,并根据护理依赖程度较高的等级进行评估。二、躯体残疾人的护理依赖程度评估,应在治疗结束后进行。精神障碍患者的护理依赖程度应在精神障碍至少治疗一年后进行。3、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受害人伤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和残疾辅助器具的配制确定。所谓配制残疾辅助器具,是指残疾受害者在配制残疾辅助器具后恢复自理能力的程度。之所以要考虑这个因素,是因为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受害人致残后,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责任。因此,在配制残疾辅助器具时,受害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恢复自理能力。自然,他们的护理依赖程度降低,护理水平降低,护理费用相对较少。因此,在对需要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受害者进行护理依赖鉴定时,应考虑配制残疾辅助器具后的护理水平,进行护理依赖鉴定更加科学合理。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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