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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的提出有时效的限制。1、对违法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2、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应当在该执行标的执行完毕前提出...
1、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就生效了; 2、调解是不同于审判,是不可以上诉的;但是如有证据可以申请进行审判监督程序。 以上就是ask.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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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调解不同于判决或裁决。一般来说,只要法院在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双方签字后盖章,就会立即生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说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员、书记员签字,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调解书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2、并非所有的调解结果都需要制作调解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下列案件的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不得制作调解书:(1)调解与良好离婚案件;(2)维持收养关系的调解案件;(3)能够立即履行的案件;(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录在笔录中,双方、审判员、书记员签字或者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可以,《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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