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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或者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
事故赔偿数额与责任比例有关,一般主次责任的,按3:7,具体各地法院有适当区别; 可以把保险公司、车主、驾驶员、挂靠单位一并作为被告;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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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赔偿通过诉讼解决的情况下,具体的诉讼费规定如下: 1、财产案件:1千至5万的收费率4%,再加10元;超5万至10万的收费率3%,再加510元;超10万至20万的收费率2%,再加1510元;超20万至50万的收费率1.5%,再加2510元;超50万至100万的收费率1%,再加5010元;100万以上的收费率0.5%,再加10010元。 2、申请财产保全:1千元至10万元的收费率1%,再加20元;10万元以上的收费率0.5%,再加520元。 3、申请执行案件:1万元至50万元的收费率0.5%;50万元以上的收费率0.1%,再加2000元。执行案件在立案时不预收执行费。
交通事故起诉费用规定:诉讼费用按标的金额计算: 1、不超过1万元:每件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金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金额×2%至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金额×1、5%至1300元。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按规定法院不应该预收执行费,不给你开收据就更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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