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公民姓名。 2、公民曾用名。 3、公民性别。 4、公民身份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 5、公民民族成份。 6、公民出生日期。 7、公...
1、公民姓名。 2、公民曾用名。 3、公民性别。 4、公民身份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 5、公民民族成份。 6、公民出生日期。 7、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派出所不会出具始终证明的,只有人民法院才有资格判决人员失踪。 1、如果要找失踪人,首先要到失踪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会给你一个受理证明,并帮助你寻找,只是并不那么好找,毕竟人海茫茫。 2、向相关机关申请其他证明也是有条件的,如果是跟失踪人在法律上有利害关系那就要去法院。但请求人必须是利害关系人。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申请【宣告失踪】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第一百六十七条【宣告死亡】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告与判决】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第一百六十九条【判决撤销】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如果不满足以下要求,派出所不给出具合规合法,反之属于行政不作为,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公安机关不对个人出具。公安部2015年8月22日在其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上就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其中一项就是有关“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解释: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
1、有犯罪事实。也就是说,受理的事件,嫌疑犯的行为违反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客观存在,证据证明不是主观推测,并非没有根据。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嫌疑犯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处罚。其行为只构成犯罪,不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不应立案。3、属于自己的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自己管辖的事件,管辖的事情必须管理,不应该管辖的事情必须管理,不应该管辖的事情必须管理,管理的事情必须越过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8人已浏览
381人已浏览
271人已浏览
3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