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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中心补办,但是需要提供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资料。 2、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范本、格式可以到百度下载,也可以直接到民政局索取。 离婚协议书(DivorceAgreement)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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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既可以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签署,也可以自行拟定。在离婚中,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的,夫妻双方共同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书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己打印或手写、由委托的律师书写或者直接到当地婚姻登记处的离婚处领取,然后离婚双方根据协商填写内容。填写好的离婚协议书在半路离婚登记手续时应当提交工作人员查看备案。
应当由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五)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六)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复印的婚姻登记档案需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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