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女方提出离婚的不一定需要退还彩礼。当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时,离婚后女方需要退还彩礼;或者男方婚前给付彩礼由此导致自己生活困...
男女双方订立或解除婚约,依照自愿原则,所以男方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解除婚约即退婚。男方提出退婚,因缔结婚约而送给女方的财物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女方先提出离婚,如果男方能证实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那么女方就需要返还彩礼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离婚纠纷中,离婚后彩礼是否返还成为焦点之一。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
女方提出离婚一般不退还彩礼,但存在以下情况则需要退: 1、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一起生活的; 3、给彩礼的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3人已浏览
387人已浏览
617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