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我国法律规定了司法机关如果确定犯罪嫌疑人如果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对其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即使已经立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有以上几种情形的,可以作无罪判决或者终止审理。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决定。由于免予起诉的取消,对于其适用的对象,则扩充到不起诉中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9人已浏览
256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2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