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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当地安检站申报。需申报资料有安全三类人员和十三项。(人员是需经过当地建筑安全部门培训过的考核通过的人员,由建设厅统一发证。十三项是提供...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建筑企业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当按照本规定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央管理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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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当地安检站申报。需申报资料有安全三类人员和十三项。(人员是需经过当地建筑安全部门培训过的考核通过的人员,由建设厅统一发证。十三项是提供企业基础资料的册子)(安全三类人是企业负责人A证,企业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三类人员三年延期一次,延期之前要,继续教育合格后会发继续教育证)2、考核通过后,上报各地市安检站,通过审查的会上报建设厅。当地建设厅会组织专家继续审查,通过的可以打证,没有通过的需要尽快整改继续上报。3、安全许可证每三年要进行延期。不延期的作废。
1、向当地安检站申报。需申报资料有安全三类人员和十三项。(人员是需经过当地建筑安全部门培训过的考核通过的人员,由建设厅统一发证。十三项是提供企业基础资料的册子)(安全三类人是企业负责人A证,企业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三类人员三年延期一次,延期之前要,继续教育合格后会发继续教育证)2、考核通过后,上报各地市安检站,通过审查的会上报建设厅。当地建设厅会组织专家继续审查,通过的可以打证,没有通过的需要尽快整改继续上报。3、安全许可证每三年要进行延期。不延期的作废。
办理程序: (一)市属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一级及一级以上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和本市辖区内注册的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直接向市建委政务办理中心安全许可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二)其它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均由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由区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建委提交申报材料; (三)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过程中,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对不予颁发的单位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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