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
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上款规定书面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具体的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有相互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除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其他均适用转继承;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有继承人的后死亡,后死亡人的继承人为转继承人;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顺序,且各自都有继承人,但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晚辈后死亡,该晚辈的继承人为转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6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