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这是民诉法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为保护全体当事人的利益而做的规定,具体为:《司法解释》54、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
遗产继承诉讼被告是指被指控为侵犯了原告的民事权益,或者与原告的民事权益发生争议,而被人民法院传唤应诉的人。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人之间无法协商遗产分配份额,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分割遗产; 2,向房产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起诉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起诉状、房产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3,起诉状中重点写明需要继承房产的情况、继续纠纷主要过程; 4,法院判决后,继承人拿法院的判决书、本人身份证、原房产证,到房产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在财产纠纷中,遗产继承的纠纷是比较特殊的一种。争议的各方都是有亲属关系的人,大部分还是至亲。所以,即使发生争议,大部分当事人只是不满一个或几个人的行为,很少对所有的争议相关人都要求提起诉讼。但是,因为继承的财产的同一性,一个继承的案件会对所有的继承人产生影响。所以,许多当事人在起诉时不知如何确定被告——究竟是告自己不满的那个人还是所有的继承人都列为被告?如果起诉的话,没有列名为被告的人又处于什么地位呢?
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第60条规定:“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故此,如果起诉时原告只起诉了部分继承人作被告,法院会追加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追加为原告。继承人不愿做原告又不愿做被告的不能列为第三人,只能选择放弃或做为被追加的原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2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74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