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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中,在法庭上不能打断对方的辩论,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进行参与法庭辩论,以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华...
对于离婚法庭辩论词,法律来解决,只是,这时候,双方的感情也就彻底的破灭了。确认离婚之后,如果无法自主的解决离婚事情。北京离婚律师建议当事人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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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关于如何离婚法庭辩论如下 法庭调查后,当事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为维护自己一方的诉讼请求、反驳对方提出的主张,可以在审判人员主持下在法庭上相互进行辩论。法庭辩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先由原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陈述自己的意见。原告陈述后,原告有代理人的,由其代理人对原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完毕,由被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发言,并针对原告的发言进行答辩。被告有诉讼代理人的,在被告发言完毕后,其诉讼代理人对被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被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进行发言和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原、被告发言、答辩后,法庭应当让第三人发言或者答辩,让他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以及原、被告的发言、答辩,提出自己的意见。第三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 经过上述法庭辩论顺序后,审判员应当让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就本案的问题互相向对方发问,辩驳对方的主张并阐述自己的意见。审判人员在当事人互相辩论时,应当使辩论集中在案件必须解决的问题上,必要时,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启发、引导,审判人员必须公平地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辩论权利。当事人不得滥用辩论权利,无理狡辩,互相争吵,甚至哄闹滋事。 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时,都有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因此,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以充分保证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作为离婚案件的原告,其诉讼请求无非就是、获得合理的财产分配、获得子女的或者将抚养权交给对方,那么在开庭时,甚至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原告就应当从证据材料的角度、以及在庭审过程中,重点陈述能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提出什么诉讼请求,就要就此拿出证据来。就离婚这一诉讼请求,原告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应当判决离婚。
答辩的应该是被告。在民事诉讼中,要根据原告的具体诉讼请求及相应的理由来进行答辩。主要的可以从以上几个方面来答辩: 1、原告据以起诉的事实或理由是否成立。 2、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原告起诉的证据是否充足。 4、答辩人对本案是否负有责任或双方责任的大小。另外,以上只是通常的内容,具体如何答辩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庭审情况灵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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