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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证据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
租赁纠纷所需的证据包括:出租屋所有权证明、租赁登记材料;租赁合同、协议;出租人违反合同或承租人违反合同的证据;转账流程等证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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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原告应当根据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供相应的证据,一般应当提供租赁合同、转账记录、租金收据、聊天记录等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二、证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证明房屋产权的证据; (2)租赁许可证及租赁登记证明; (3)证明转租合法性的证据; (4)房屋租赁合同。 三、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证明出租人是否已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及交付时房屋状况的证据; (2)承租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如交付定金(或保证金或押金)、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的发票或收据等。 四、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具有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原告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1、证明自身为合同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租赁合同原件; 3、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的证明材料,如押金条、房租转账记录等; 4、能够支撑提出的诉讼请求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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