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
首先,交强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责任限额固定。而商业三者险并非强制性保险,投保人自行决定是否投保,投保的责任限额亦由其自己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商业险又可以划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是车主们购买的比较多的,它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险。附加险针对车主们关心的其他问题设置,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车身划痕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等。但是附加险投保有一个条件,就是要购买它必须先投保了相应的基本险才行。 汽车商业险中的几种: (1)车损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车被撞坏后,保险公司可以为您修车。 (2)第三者险:被保险人或者驾驶人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让第三者受到人身伤亡或财产的损毁,应该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赔偿。 (3)玻璃单独破碎险:是指投保人对被保车辆的挡风玻璃和车窗玻璃(不包括车灯、车镜玻璃)进行投保。在保险期限内,被投保的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挡风玻璃或是车窗玻璃单独破碎,保险人就会按实际损失负责赔偿。 (4)车上人员险:指负责赔偿保险车辆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车人员伤亡。 (5)自燃险:由于自己车内的油路、电路、线路等供油系统发生问题、机动车运转摩擦引起火灾,造成车辆的损失,在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为减少保险车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负责赔偿等等。 需要提醒的是,车辆保险商业险有二十几个品种,车主没有必要也不可能上齐全部险种。对一般车主而言,选择交强险、车损险、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划痕险、不计免赔险等险种的比较多。对于车主来说,熟知车辆保险商业险在投保时非常重要。 对于交强险赔偿范围外的商业险的具体规定,上面内容可以进行参考了解。
商业险又可以划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是车主们购买的比较多的,它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险。附加险针对车主们关心的其他问题设置,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车身划痕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等。但是附加险投保有一个条件,就是要购买它必须先投保了相应的基本险才行。 汽车商业险中的几种: (1)车损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车被撞坏后,保险公司可以为您修车。 (2)第三者险:被保险人或者驾驶人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让第三者受到人身伤亡或财产的损毁,应该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赔偿。 (3)玻璃单独破碎险:是指投保人对被保车辆的挡风玻璃和车窗玻璃(不包括车灯、车镜玻璃)进行投保。在保险期限内,被投保的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挡风玻璃或是车窗玻璃单独破碎,保险人就会按实际损失负责赔偿。 (4)车上人员险:指负责赔偿保险车辆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车人员伤亡。 (5)自燃险:由于自己车内的油路、电路、线路等供油系统发生问题、机动车运转摩擦引起火灾,造成车辆的损失,在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为减少保险车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负责赔偿等等。 需要提醒的是,车辆保险商业险有二十几个品种,车主没有必要也不可能上齐全部险种。对一般车主而言,选择交强险、车损险、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划痕险、不计免赔险等险种的比较多。对于车主来说,熟知车辆保险商业险在投保时非常重要。 对于交强险赔偿范围外的商业险的具体规定,上面内容可以进行参考了解。
交强险需要赔偿商业险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责任免除 第二条下列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 (三)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 (四)受害人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恶意串通; (五)被保险人、驾驶人或受害人故意导致事故发生的。 第三条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 (二)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 (三)保险车辆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被扣押、征用、没收,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 (四)牵引其他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或被该类车辆牵引; (五)保险车辆转让他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保险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十五条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 第四条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学习驾驶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 (四)实习期内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五)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六)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的; (七)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 (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九)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车辆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第五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或本车上的财产损失; (三)保险车辆发生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车载货物掉落、泄漏、腐蚀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五)因污染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六)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 (七)停车费、保管费、扣车费及各种罚款; (八)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 (九)根据保险单约定的免赔率计算的被保险人应当自行承担的部分。 第六条应当由交强险赔偿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车辆未投保交强险或交强险合同已经失效的,对于交强险责任限额以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七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6人已浏览
772人已浏览
2,213人已浏览
1,0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