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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取得的特许经营权期限届满的,特许经营合同自动解除。...
违反本办法规定,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一)驾驶员超出核准区域范围营运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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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客运出租汽车的经营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乘客、经营者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经营者要求歇业或停业的,应当在歇业前三十日,停业前七日内到原批准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歇业或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禁止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的车辆设置客运出租汽车颜色及营运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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