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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变更抚养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可能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意见》第十六条规定: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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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一致,只需要当事双方拟写书面变更协议就可以了,不需要再去其它地方办理。
一、变更抚养权管辖法院 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 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各地法院在级别管辖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北京法院,一般的离婚案件由基层即个区县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夫妻双方有争议的财产超过了5000万元,一审就需要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当然绝大多数案件的离婚管辖法院,一审都是在各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里审理的。
离婚后变更监护权的条件是:(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良影响。(3)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与对方同住,且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同意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予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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