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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在交通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
如果与对方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按照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来走程序,具体包括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金等(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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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属于工伤,又属于交通事故伤害,一个伤害结果,可以得到两份不同的赔偿,这两份赔偿,先按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处理,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其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1,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被告是对方肇事司机和交强险保险公司 2,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公司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公司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公司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公司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3,这两份赔偿,先按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处理,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其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4,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5,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6,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费、护理费等也属于工伤保险金或用人单位赔偿的范围。
适用第14条第(一)款,你这是在履行职务行为时受到的伤害,应该认定为工伤。你说的上下班途中那是视同工伤情形,和你的事情没有关系。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需要单位在一个月内在公司所在地工伤认定处给你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给你申请,你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然后做劳动能力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级别享受工伤待遇;如果单位没有给你加入工伤保险,所有开支由单位承担,包括你的停工假期期间的工资和医疗费、护理费、工伤保险待遇等。如果单位拒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你要申请工伤认定的话肯定是不能认定的!因为在上下班途中,出了非伤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能被认定为工伤,这里如果要认定的话,还必须出具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证明!你们公司同意是工伤,可能也就同意为你的医疗费用保险,如果你要工伤赔偿的话,除非你们公司同意私了,且不看劳动局认定书、鉴定书什么的;如果你们公司不同意支付除医疗费以外的赔偿金,你走法律程序也是走不通的!因为无法认定工伤,也就无法鉴定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规定(注意第十四条中第六项规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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