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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股东完全承担责任说。该说认为,根据民法上责任自负的原则,出让股东尽管在转让股权后不是公司股东,但公司设立时的投资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因股权...
瑕疵出资的股权转让合同,只要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就具备法律效力,法院不会因为出资存在瑕疵认定股权转让合同无效。股东转让股权时隐瞒瑕疵出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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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股东完全承担责任说。该说认为,根据民法上责任自负的原则,出让股东尽管在转让股权后不是公司股东,但公司设立时的投资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故出让股东应完全承担瑕疵出资责任,出让股东是否对受让人构成欺诈,在所不问。该说揭示了出让股东对出资瑕疵问题是有过错的,但其阐述的归责原则违反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对瑕疵股权受让人的真意及行为缺乏必要的关注,并可能导致否认公司股东名册、章程以及工商登记材料的公示效力,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其处理方案不够全面。
瑕疵出资的股权转让合同,只要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就具备法律效力,法院不会因为出资存在瑕疵认定股权转让合同无效。股东转让股权时隐瞒瑕疵出资事实的,受让人可以以受欺诈为由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瑕疵出资的股权转让合同,只要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就具备法律效力,法院不会因为出资存在瑕疵认定股权转让合同无效。股东转让股权时隐瞒瑕疵出资事实的,受让人可以以受欺诈为由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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