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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 1、有限责任公司,有股东会; 2、股东有限公司,有股东会;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股东会; 4、国有独资企业,没有股东会。《中...
不一定。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必须有;董事会可以有也可以没有。公司股东人数少或者规模小的,不得设立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至于什么是股东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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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38条规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要股东会作出决议; 二是《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分公司设立所提交的材料中第(四)项规定“(四)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所以说工商部门仍可以要求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45条、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要设董事会,成员为3到13人,股东人数教书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要设监事会,成员不少于3人。但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分公司设立需要股东同意。 《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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