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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2、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每个地方不一样,主要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人均收入制定有关条件。普遍通用的申请条件主要是: 1、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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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且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 二、申请农村低保具备条件: (1)户籍所在地为农村,并持有户籍所在地常住居民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农村低保标准。 三、申请农村低保程序: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由户主本人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向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特殊情况下可以直接向乡镇(街道)申请。对于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条件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居民,村(居)委会应当协助其办理有关手续。申请人应当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要求,如实提供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和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等。农村低保实行个人申请、村(居)评议推荐、乡镇(街道)审核、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三榜公示、社会化发放的运行机制。
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农村申请生活津贴的条件包括:1。户籍所在地为农村,户籍所在地为永久居民;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净收入低于当地农村生活津贴标准;或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净收入略高于当地农村生活津贴标准,但由于严重疾病费用等原因,家庭生活水平低于生活津贴标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律支持和支持(支持)支持关系、户籍和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主要包括:(1)夫妻;(2)父母和未成年子女或失去工作能力、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成年子女;(3)祖父母(祖父母)和孙子(孙子);(4)孩子和没有生活来源的父母;(5)兄弟姐妹和父母死亡的未成年兄弟姐妹,以及失去工作能力和收入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的成年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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