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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释金退还条件有哪些取保候审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予监禁,但必须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以担保被保证人不妨碍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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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拘留保证金能退,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应退还保证金。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拘留暂缓执行。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七十二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向担保人提供担保。也就是说,被保释候审人应当提出符合条件的人作为担保人,担保人应当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跟随。被保释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种是提供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保释候审的,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现金作为担保。违反有关规定的,没收保证金,区分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悔改,重新支付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取保候审结束时退还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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