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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区、XX依法对专利代理机构进行检查监督时,应当将检查监督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检查监督人员签字后归档。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配合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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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一)专利代理机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二)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姓名、合伙人或者姓名、专利代理人姓名、从业人数;(三)合伙人或者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四)专利代理机构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五)设立办事机构的信息;(六)专利代理机构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七)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复审、无效宣告、诉讼、融资等业务信息;(八)专利代理机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总额等信息;(九)其他应当予以报告的信息。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信息自每年4月1日起公示;专利代理机构选择公示第七项至第九项信息的,同时予以公示。逾期提交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的,自提交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示。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向XX提交年度报告。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申请表;(二)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的复印件;(三)人事档案存放证明或者离退休证件复印件;(四)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聘用协议;(五)申请前在另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应提交该专利代理机构的解聘证明;(六)首次申请颁发专利代理执业证的,应提交其实习所在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和参加上岗培训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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