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可以通过办理房产遗嘱公证的方式解决你的问题,在遗嘱公证中约定,女儿死后,其名下的房产由母亲单独继承,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即可;二、申请办理...
我们国家的传统观念是养儿防老,重男轻女。特别是农村的老人,自己也认为赡养老人是儿子的事,在老人遗产的继承和家庭财产的分割上,儿子有份,女儿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即使是嫁出去的女儿,也有依法赡养父母的义务。 2、根据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不赡养父母的后果为:会被父母起诉,法院会判决子女支付赡养费;如果子女还拒绝支付的,经父母申请,法院可以通过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方式强制执行子女的财产用以支付老人的赡养费。如果情节严重将构成遗弃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我想问一下,我女儿也才一个多月大,如果我有一百万,还有一套婚前自己购买的房子,我想把房子留给我女儿,五十万留给我女儿,二十五万留给我老婆,还有二十五万留给我父母.如果我遇不测的话,我想把女儿的五十万和一套房交由我母亲管理,等女儿成人了再还给我女儿.那如果我死的时候我女儿还没成人,我该怎么立遗嘱.回复如下:1、房子留给给女儿,没问题,因为属于你个人的婚前财产。2、100万是婚前个人财产,那么,50万给女儿,25万给老婆,25万给父母,是完全可以的。3、100万是夫妻共同财产,则你只能处分其中的50万,另50万属于你的配偶,你无权处分,即使作出处分,也是无效的。4、把女儿的钱和房子交母亲管理,这样的内容即使出现在遗嘱中,也是无效的,因为,假设您“不测”,女儿的母亲是其监护人,而你的母亲不是。5、遗嘱的订立可以按照以上原则,最好采取公证的办法,但如果在你“不测”之前你反悔,你需要用新的公证的遗嘱方能推翻以前的公证遗嘱。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7人已浏览
630人已浏览
334人已浏览
2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