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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1、本罪与非法狩猎罪的界限。 (1)本罪的对象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陆生和水生野生动物,后者是陆生的一般野生动物。 (2)本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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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是指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和销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上述内容的介绍,可以清楚的知道法律中要求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用人单位。自然针对不同的犯罪主体,在具体量刑处罚的时候,法律中做出的规定也就是不一样的。至于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内容,上文也是做出了就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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