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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二)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情况;(三)否决投标情况;(四)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
评标委员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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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由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其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的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的代表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程管理经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明示、暗示等任何方式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本部门负责监督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交通运输部具体负责监督管理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其评标专家从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和交通支持系统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其他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专家从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的评标专家库或其他依法组建的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当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对评标专家的能力、履行职责等进行评价。
人应根据与课题研究目标的相关性、与国家政策的相符性以及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确定标底。标底确定过程中,应开展预算评估工作。
评标委员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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