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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是指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对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在物质和生活上给予照顾和帮助;扶养,是指夫妻双方、兄弟姐妹等同辈之间在物...
赡养,是指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对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在物质和生活上给予照顾和帮助;扶养,是指夫妻双方、兄弟姐妹等同辈之间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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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是赡养,继承是继承,不要混淆,不赡养有法律方式可以解决,该采取的时候必须采取,否则不能以此为由对抗其继承,遗嘱继承是另一回事。实际上没有一个人不把自己的钱款或者财产留给自己的儿子,再不孝顺,也是自家的根,也给自己传宗接代、延续香火,别人做不到这。另外除非当事人自己主动承认是老人的个人财产,而且就是不要,否则视为家庭财产,用于家庭的生产生活,到时候还的回到这个家庭的生产生活来,这显然不属于继承,差不多等于物归原主,这个主是以老人儿子为户主的家庭。宪法明确了国家保护家庭,其他法律不违背宪法,出现矛盾就是其他法律适用错误
一,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就像我们小时候父母有义务抚养我们直到成年一样),这个和继承或者说死者生前的财产分配没有因果关系,在遗产继承方面,如果当事人生前立有遗嘱那就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的,按法定顺序来继承,死者的父母(包括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包括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当然也包括非婚生子),配偶(不管是第几婚,只要有婚姻登记证)都是遗产的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继承开始后,同一序位继承人原则上应该等额分配遗产。 二,如果继承人对遗嘱内容或者说财产分配有异议,可以在立遗嘱后,或者财产分配后提出,可以双方协商,或者找第三人调解,当然也可以向法院发起诉讼。遗嘱在当事人死亡后生效,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到时候再提出,就没有意义了。 三,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原则和赡养义务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未进到赡养义务也可以继承遗产,但是由于继承人没有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所以在遗产分配时可能会少分甚至部分遗产。 对老人的赡养一般分为两个方面: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 所以说,即使物质上无法满足老人,子女在精神赡养上也有义务多关心、陪伴老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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