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合法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证明是二手房买卖合法有效的前提。这一点作为二手房购房合同注意事项非常关键,值得每个人加以重视。 现实生活中存在利用假房...
第一、一定要找一家专业的中介机构,参与房屋买卖的交易,如果有房产律师来参与交易,将会使买卖更加安全。 第二、是对于房屋产权是否有争议,房屋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二手房买卖合同是维护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尤其是购房者,必须谨慎。大部分购房者只关注房价,什么时候交房,房子面积等等,而忽略了最重要的东西。例如,房屋的所有权是否有争议,房屋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的约定等,这些都没有引起买方的足够重视。针对二手房买卖合同,律师给出以下建议:一是一定要找专业的中介机构参与房屋买卖交易。如果有房产律师参与交易,你的交易会更安全。二是对房屋产权是否有争议,房屋所有人是否具有签约主体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必要时要求房屋所有人到房地产登记中心打印房屋登记信息。三是在合同中也要对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作出明确的约定,以防一方违约。第四,其他付款时间、是否走资金监管、配合过户时间、户口迁移时间等,都要作出明确约定,确保房屋交易能有序进行。
第一、一定要找一家专业的中介机构,参与房屋买卖的交易,如果有房产律师来参与交易,将会使买卖更加安全。 第二、是对于房屋产权是否有争议,房屋所有权人是否有签约主体资格等都要进行严格审查,必要时要求房屋所有权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房屋登记信息。 第三、在合同中对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也要作出明确的约定,以防出现合同一方违约。 第四、其他比如付款时间、是否走资金监管、配合过户的时间、户口的迁移时间等等,都要作出明确的约定,以保证房屋交易能够有序的进行。
王某,在xxx小区,拥有一套124.24平方米的房产。去年年初,他打算出售这套房产,分别委托泉州几家中介公司挂牌。 当年3月17日,王某经其中一家中介公司介绍,与90后的南安小伙郭先生签订房产买卖经纪合同(简称“合同一”),约定以总价115万元购买该房屋。郭先生支付定金11万。而当年5月30日,王某又在另一中介公司下,与另一南安女子潘女士签订房产买卖协议(简称“合同二”),约定以总价137万元购买房屋。潘女士支付定金10万元。 王某与潘女士签订合同二后,拒绝履行与郭先生签订的合同一。去年6月1日,郭先生以王某未依约办理解押手续,并继续履行合同已构成违约为由,向晋江法院起诉。当年9月11日,潘女士也因王某迟迟无故不履行合同,将王某、中介公司起诉到晋江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潘某了解王某一房两卖的情况,遂提出变更诉讼请求:要求解除合同二,王某退还购房款、支付违约金、赔偿经济损失等。当年12月12日,晋江法院主持调解。今年1月10日,经晋江法院判决,解除潘女士、王某与中介公司二签订合同二;王某应返还潘女士购房款定金1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20万元及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共计50万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4人已浏览
219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