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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法院审理期限的时间如下: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
1、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 2、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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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3、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离婚诉讼中的开庭时间需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确定,通常情况下,不会超过三个小时。第一,双方之间对是否离婚意见是否一致;第二,双方之间的财产以及债务的分割是否存在异议;第三,双方之间就子女抚养以及抚养费数额的承担是否存在异议;第四,双方之间证据的数量也决定庭审时间的长短。以上是对离婚诉讼庭审时间的相关解答,望采纳,不谢哈。
《》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因此,通过的案件审理时间如下: (1)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2)二审: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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