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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证金)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工程款中预留,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建设工程缺陷的资金。作为...
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证金)是指承包人和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约定,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修理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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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是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施工承包商负责维修、返工或更换,责任单位负责赔偿损失。所谓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对于保修期内和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一般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分析质量问题的原因,确定维修方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退还保证金,发包人应予退还。
建筑工程施工需要资质和施工许可证。我国《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装修及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投资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项目,不得申请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调整限额,并报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项目,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设计合同可以约定质量保证金,也可以不约定。质量保证金不是设计合同的必要条款。 所谓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为落实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维护责任,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 为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中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应付工程款中预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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