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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的。我国刑罚体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管制,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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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和管制都属于刑罚,被判处管制、拘役属于判刑。拘役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拘役是指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 《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管制是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但与拘役刑、有期徒刑不同的是,刑法对对被判处管制的罪犯不予以关押在一定场所内,而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因此,管制刑属于限制人身自由而非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其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对犯罪分子不予以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即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 第二,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即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限制其一定的人身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迁居等自由。 第三,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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