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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抚恤金赠与给法定继承人可以做公证吗

2022-07-04
我是一名老师。我校有一名工人因病离世,该工人生前立有遗愿:将一次性抚恤金给他姐姐,用于偿还治病的借债。该同志离世后其母亲、与前妻生的闺女、现任老婆都想得到这笔抚恤金。请问:一次性抚恤金是不是该工人的遗产,他有无处置权?遗愿中的该条款有不能律效力?如果无处置权,什么人该享有这笔抚恤金?要怎样分配?解答人:社区询问小组人员碧咸发给死者亲属的抚恤金和生活补贴费不是对死者的经济赔偿,而是有关单位予以其亲属的物质帮助和精神安慰,发给谁就隶属谁的;从发给之日起该种抚恤金已成为亲属的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死者的遗产被继承。遗愿只能处罚自己有处罚权的财产,在遗愿中处罚抚恤金是无效的!通常来说,抚恤金抚恤的爱人是丧命人的近亲属,包括爸妈、另一半、娃儿及依靠其生活的未成年的弟、妹和抚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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