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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2、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 3、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一、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可以转让,商标转让主要有几种方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商标受让人和出让人应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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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注册商标转让需要注意的问题 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不应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2、转让申请提交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转让申请,商标局给受让人发出《受理通知书》(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外国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注册人除外)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给受让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 3、如果转让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给受让人发出补正通知(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转让申请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 4、转让申请核准后,直接办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对于注册商标,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5、转让申请被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发出《视为放弃通知书》或《不予核准通知书》。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 6、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将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1)转让人如果在同种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注册了几个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转让时应一并转让,不能单独转让其中某一个。(2)转让人应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全部转让,不允许将注册商标指定保护的商品进行部分转让。(3)转让人用药品、卷烟、报刊杂志的注册商标,受让人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经营的有效证明文件。(4)转让人如果正在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期限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方可转让给第三者。办理注册商标转让需提交以下手续:(1)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交送〈〈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一份,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2)缴纳转让规费;(3)有关证明文件;(4)经商标代理组织代理的,须附送委托书。
注册商标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不得是《商标法》禁止使用或者禁止注册的标识,并且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第二,申请注册的主体应是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或自然人。 第三,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等,并且交纳商标注册申请的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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