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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如果有工作,不管有没有退休,都可以要求误工费。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费用。受...
受害人如果在外面有工作,不管有没有退休,都可以要求误工费;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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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从现行法律对误工费的规定来看,受害人能否获得误工费赔偿取决于受害人受害前是否具有劳动能力,是否实际误工及减少收入等因素,而非简单地以年龄来界定。一方面,劳动能力的有无不能以退休年龄作为唯一判断标准,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到后还可以从事正常劳动,并能获得一定收入。误工费的本质是补偿受害人因无法正常劳动而产生的损失,其具有一种补偿的性质,如果超过退休年龄的受害人因遭受伤害而耽误了之前从事的有偿的社会劳动,必然会使其本应获得的退休费以外的劳动收入减少,就应当得到合理的误工补偿。另一方面,民事法律关系中,法无禁止即自由,现行法律均未对受害人获得误工费赔偿的年龄作出限制性规定,也未排除超过退休年龄的受害人主张误工费的权利。所以,如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受害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前在从事劳动,并因受到损害导致收入减少,那么其要求赔偿误工费就应当予以支持。本纠纷中,根据李某提供的工牌和工资存折,可以认定李某在事故之前仍处于工作状态,产生收入损失亦属于其合理损失的一部分,所以李某有权要求人赔偿其误工费。
受害人如果在外面有工作,不管有没有退休,都可以要求误工费。
已过退休年龄通常不能主张误工费,如果确有工作能证明的应提供证明,按照实际损失索赔。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 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残疾赔偿金应该在病愈后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计算。 精神损失费没有明确规定,可以自行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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