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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关于我省适用新刑法有关条款中犯罪数额、情节规定的座谈纪要》文件(1998年11月23日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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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南省,一方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话,则涉嫌侵占罪,如果该财产价值达五千元,此时满足数额较大标准,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其所在单位的财产的话,则涉嫌职务侵占罪,如果侵占财物数额达一万元,此时满足数额较大标准,则可以立案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湖南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侵占犯罪简称侵占罪,主要是指当事人将别人交给自己保管的物品据为己有,我国刑法规定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占为己有的财物主要包括三种,第一是代别人保管的物品。第二是别人遗忘的物品。第三是别人埋藏的物品。
一、河南侵占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侵占数额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数额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数额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职务侵占数额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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