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 1、股东拥有的是所有权,债权人拥有的是债权; 2、股东不能退股,只能转让。债权到期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偿还; 3...
出让和转让的区别有以下这些: 1、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是创设财产权的行为,即在出让之前,该权利并不存在。转让是转移财产权的行为。 2、法律关系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交易场所的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是在证券交易所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除了其国有股权转让要求是在产权交易所进行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性的限制要求。 二、交易形式的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以股票形式表现出来的,股票是公司签发给股东的证明其所持有股份的凭证。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是通过出资证明书来表现出来的。 三、对股东转让限制的不同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虽然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其股权,没有在一定限期内禁止其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但股东向第三人转让其股权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即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的购买权。 四、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转让的限制不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申报其所持有的股份的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他们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的公司股份,公司章程还可做出其他限制性规定。而对于这些人员所持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限制性的规定。
股权转让需要以下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签字; 3、股东会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书; 5、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可以。认缴出资的股权可转让,并不因认缴出资没有出资到位就不能转让。但是,认缴出资额与认缴出资的股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认缴出资额可以零转让,但认缴出资的股权可定价或议价转让。确定股权可以参照以下方法: 1、在处理公司内部关系引发的纠纷时,应遵循契约自由、意思自治原则。因为就公司内部而言,这种契约并不涉及公司以外的第三人利益,其改变的仅仅是该公司股东的权利义务分配而已。因此,只要该契约建立在双方合意和善意的基础上,就应确认该契约的法律效力,从而确认股东股权的比例。 2、在处理公司与第三人交易等外部法律关系时,则应遵循公示主义原则和外观主义原则,维护交易秩序和安全,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在新公司法确定注册资本认缴制的情况下,股东资格的认定及比例的划分标准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成立公司时有出资成为公司股东的意愿,或者有受让公司股权的明确意思。体现为公司章程、公司出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等。 (2)有认缴、实缴出资的行为。实缴出资的行为比较容易理解,比如将出资的财产过户至公司名下。认缴主要体现在公司章程的记载,明确了认缴金额以及出资期限。 (3)进行了股东身份的记载、登记。主要体现在公司章程中载明了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股东信息的工商登记。 (4)有行使股东股权的行为。比如参与股东决议,行使表决权。由此可见工商登记是一种证权性登记,只具有对善意第三人宣示的证权功能,公司登记本身没有确定股份比例的效力。而体现公司内部意识自制的公司章程是确立股权比例的基石。公司章程是指对公司以及其成员具有约束力的关于公司组织和行为的自治性规则,它是一个公司运营的纲领。股东大会是公司章程制定和修改的机构,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股东会行使修改公司章程的职权;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事项,也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章。根据这一规定,即便公司章程关于股权份额的记载对于各股东有约束力,但事后全体股东可以以一致决定的方式(如签署确认书、签订协议等)对股权份额重新予以确定。在公司认缴制下,公司内部对股权份额的划分及确定将更为自由。认缴制是对公司资本充实原则的突破,虽然对促进交易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但其对于保障公司责任财产的真实性和保护债权人利益却十分不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人已浏览
10人已浏览
7人已浏览
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