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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
家庭暴力法律的规定:家庭成员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的侵害行为。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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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定有: 1.一方有家庭暴力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2.一方有家庭暴力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3.家庭暴力严重的需要负刑事责任。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者或受害者所在单位、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寻求帮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的投诉,反映或寻求帮助后,应予以帮助和处理。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工作场所,个人发现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停止。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受到家庭暴力,应立即向公安机关通报。公安机关必须保密通报人的信息。
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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