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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所谓故意杀人(未遂)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
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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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犯罪已经开始实施,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成功的,为犯罪未遂。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未遂)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成功的行为。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未遂犯,《刑法》规定,在上述法定刑的基础上,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最高法常见量刑指导意见,实施最终未遂犯,造成损害后果的,比照既遂犯轻处20%;如果没有造成损害后果,比较既遂犯轻处40%。未实施的未遂犯,造成损害后果的,比照既遂犯轻处30%;如果没有造成损害后果,比较既遂犯轻处60%。
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谓故意杀人(未遂)罪,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未遂犯,刑法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在上述法定刑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最高法常见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实施终了的未遂犯,造成损害后果的,比照既遂犯轻处20%;未造成损害后果的,比照既遂犯轻处40%。未实施终了的未遂犯,造成损害后果的,比照既遂犯轻处30%;未造成损害后果的,比照既遂犯轻处60%。
故意杀人未遂: 1)客观不能犯:就是客观方面让你达不到致死的效果。如A要杀死B但是B穿了防弹背心,A用尽了所有方法B都死不了。这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2)主观认识错误:如A开车撞死B,从B身上压过去还下来摸了下确定B已经死了。于是逃走了,C路过发现B把他带到医院又救活了,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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