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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23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特征:(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着手不是犯罪行为的起点,而是犯罪的实行行为的起点。着手标志着犯罪行...
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 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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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 ②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枪瞄准被害人。 ③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
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意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是未遂,如张三准备杀李四,但是举刀的时候听到警笛声,吓的扔下刀就跑了,这个就是故意杀人未遂。 一般而言,过失犯罪没有未遂。因为过失犯罪,只有造成了这种结果,才构成犯罪,不造成这种结果,也不构成犯罪了。 另外一种是举动犯,只要实施某种行为,那么就是犯罪既遂,不存在未遂的情况,常见的如传授犯罪方法罪,只要传授了,就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23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特征:(1)着手实施犯罪,不是犯罪行为的起点,而是犯罪实施行为的起点。着手标志着犯罪行为进入执行阶段,行为者执行的行为是执行行为,而且着手本身就是执行行为的一部分。着手标志着预备阶段已经结束,但着手并不是预备阶段的终点,很多犯罪在预备行为实施结束后,由于某种原因还没有着手执行犯罪。(二)犯罪未成功的犯罪未成功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不同的基本标志。(3)犯罪失败是因为犯罪者的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者的意志以外的原因,总是违反犯罪者的意志,客观地认为犯罪不能顺利,或者不能顺利停止犯罪的原因。在犯罪未遂的情况下,行为者希望发生危害结果的意志没有变化和放弃的行为者没有追求的结果,不是因为行为者放弃了犯罪,而是因为某种原因行为者追求的结果没有发生的原因违反了行为者的意图,与其犯罪意志发生了冲突。犯罪未遂的上述三个特征分别与犯罪预备、犯罪预备、犯罪预备、犯罪中止不同,只有同时符合上述三个特征,才能成立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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