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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跨省转入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下面,这些条件。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申请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的,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住院才能报销,门诊的不能报。报销需要回你老家(参保地) 报销时大概需要的手续有: 1、住院病历 2、费用清单 3、住院发票 4,出院小结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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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跨省转入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下面,这些条件。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申请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的,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 ①参保人员在我市办理参保时,非本市户籍且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 ②参保人员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户籍为我市转回我市参保的; ③参保人员系经各区市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④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非本市户籍,但在我市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且我市为该参保人员最后一个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⑤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本市户籍,且参保人员每个参保缴费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
养老保险的合并,流程如下: 1、持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先到原参保社保局要求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凭证》。 2、再将上述凭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社保卡到目前参保的社保局,同时填写一份《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3、资料提交后,通常45天左右完成转移。
1异地就医人员须凭 “社会保障卡 到参保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审批和备案手续; 2、审批备案后,异地就医人员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实行定点医疗,一般可 选择居住地 1至3 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期限为一年一 定。 因公到异地出差或回乡(异地)探亲(短期异地定居)、旅游等特殊情况需 异地就医的,应在急诊后三日内到参保统筹地区办理异地就医申请、审批手续, 特殊情况可暂行电话告知。 异地就医人员居住地发生变更或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定点医院时,须到参 保地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3、异地就医人员应持参保统筹地区发放的 “社会保障卡” 在所选的定点医疗机 构进行就医, 发生的诊疗费用一律按参保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直接进行联网 刷卡结算 (包括门诊和住院统筹)。 由于网络不通或欠费封锁等各种原因造成不 能实时联网结算的, 由异地就医人员全额垫付费用后, 携带相关报销凭证到参保 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4、异地就医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本着按实结算的原则,由 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代为结算, 医疗保险统筹地区和异地就医地医疗保险经 办机构定期结算互为垫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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