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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下情况下,企业可以提出异议或无效:1。申请注册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申请注册不同或不同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翻译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2、未经授权,代理人或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注册代理人或代表人的商标。申请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申请人与他人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知道他人商标存在的情况。3、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先注册他人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抢注可以按照下面方式补救: 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 3.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4.重新注册商标,商标不能与原商标近似。至于商标的知名度不用过的担心,只要产品质量好,注意宣传推广,一样可以取得好的销售额。商标不一定非要和商号相呼应的。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如果是在交易当中明知他人正在使用的商标具有显著性而抢先注册的属于商标的相对无效行为,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因此,恶意抢注他人的商标是违法的。但是商标资源本来就是有限的,因此先注册的人当然享有商标权,不能说因为你注册的商标他人也在用属于违法。根据您的描述,你们单位与另外单位互相没有业务来往,双方只是同时使用一个商标而已。仅从这一点来看你们注册商标没有其它违法情况的就是有效的,与一般商标受到同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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