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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
得根据具体案情,在一定情况下法院可以充分考虑孩子本人的意愿,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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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夫妻双方协议分配,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由法院进行分配。
夫妻是在离婚后在一起生活生育的子女,由于不是夫妻关系,所以登记在各自名下财产归登记人个人所有。非婚生育的子女享有正常家庭出生孩子一样的权利,两位在协议分手时需要协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双方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前提,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进行更改。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离婚后父母一方想给孩子改姓,不经过对方同意,抚养孩子一方是无权单独更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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