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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的范围很广,与事件事实有关的各种证据都要注意收集。应根据具体事件的特点,抓住重要问题,收集与事件相关的各种证据。收集刑事证据的要求:...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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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案件需要搜集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验伤报告,受害方就医时医院开具的病例记录或检查照片,证人证言,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认错书等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起诉离婚可以搜集以下证据: 第一是出轨的“保证书”、“悔过书”; 第二是嫖娼事件,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 第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 第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第五是照片、录音录像等。
现就婚姻外遇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略说一二: (一)固定易失证据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二)收集文字证据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 (三)采集视听证据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独立证据效力。 (四)采集现场证据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是拍摄录像更能说明问题;此类证据采集难度很大,也较为容易引发激烈的现实冲突;法院通常不提倡此类证据,司法界对此类证据采集方法争议较大;因涉嫌侵犯第三者个人隐私权,有被告上法庭的风险和先例。其实也是允许的。不管男女,也不管是否对婚姻有过错,其实都是被法律赋予了起诉离婚的权利。但此时如果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产生了争议的话,那么法官会结合实际的情况来作出处理,自然哪一方的条件更好,对孩子日后的健康成长更有利的话,自然此时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大一些。结合女方有外遇这一情况来看,现实中男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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