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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之后正常情况下不能取保候审,因为逮捕的条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会的可能,但是还是可以取保候审,前提是逮捕后如何办理取保候审你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取保候审后又被逮捕,说明罪名或者查明的犯罪情节发生了变化,通常情况下争取判缓刑就有点困难了,因为至少是已有证据认为可以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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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在判决前,不管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审查起诉阶段,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案件已移交到检察院,再有一二个月就会起诉到法院,所以在这个阶段不好办理。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侯审的办理及形式: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十三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的其它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逮捕后也可以取保候审的,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六条【取保候审的方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一、逮捕的情形是什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按照这一规定,实施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即: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有逮捕必要。《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8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或者决定逮捕。 二、如何理解无逮捕的必要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以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有关规定和司法实践,对认定“无逮捕必要”决定不捕的案件主要应把握好以下几种情况: 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属于“无逮捕必要”可作不捕。 2.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有关规定,在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对于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能够保证诉讼正常进行的,可以认为“无逮捕必要”作不捕。 3.对涉嫌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改表现的初犯、偶犯以及投案自首、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徒刑的,可以认为“无逮捕必要”作不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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