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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是同责,双方的车损和人员的伤害的损失,首先在交强险的限额赔款中,不按比例给予先行赔偿。双方余下超过部分再按照同责,各自承担50%比例进行分...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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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当事人的责任。(一)因双方或者双方以上当事人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2)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3)各方均无道路交通事故过错,属于交通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负责任。
是要根据双方的过错责任承担赔偿义务的。首先,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即使认定书上责任各半,但赔偿是以六四划分,机动车承担六成责任。其次,由于非机动车一方没有购买保险,所以机动车一方的全部损失非机动车一方要承担四成责任;至于非机动车死亡一方的全部损失,会先在对方交强险内赔付,不足部分再按责任划分。由于死者的赔偿损失已确认,建议死者一方可先行起诉要求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曾经在第七十一条规定:“对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责任,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一)驾驶人时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由驾驶人承担; (二)经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授权驾驶机动车的,由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承担; (三)未经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授权驾驶机动车的,由驾驶人承担; (四)驾驶人与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就机动车事故责任的负担事先已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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