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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探视权被剥夺怎样取证,您可以取得对孩子成长不利的证据,然后申请法院取消她的探视权,像你说的这些,法院很难支持。孩子的话不能一概说能不能作...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探视权被剥夺,可以直接到法院去起诉,法院会判决对方协助实现探视权,这个一般不需要提供证据,当然如果有对方拒绝探视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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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视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视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所以,探视权不能被剥夺,只能被中止。
男方阻止你行使探视权,你可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诉请判令孩子由你来抚养。你可根据法律规定的如下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注意搜集相关证据。 法律规定的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如下几种: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探视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向人民法院申请终止探视权: 1、探望权人患有重大或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影响孩子的健康; 2、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3、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 4、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 5、探望权人有借机藏匿子女的企图或行为; 6、探望权人多次采取非协议或非法院判决的时间和方式滥用探望权; 7、与父或母生活在一起的再婚配偶及其他的家庭成员虐待或歧视子女; 8、探望权人探望子女后,恶意地不按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时间将孩子送回直接抚养方; 9、其他严重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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